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提能升级激发活力的若干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5
浏览量:
文号 平卫政〔2022〕11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2-00001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提能升级激发活力的若干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步伐,推动全区实体经济做大做强,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培育成长、壮大规模,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市场主体提能升级激发活力提出以下意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鼓励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推动发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壮大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规改股”)、支持优质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以下简称“股上市”),积极建立四类市场主体培育库,大力促进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以下简称“四库四转”),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实现“个转企”15“小升规”32家、“规改股”1家。到2023年,力争实现“个转企”30户、“小升规”70家、“规改股”2家。到2025年,力争实现“个转企”60户、“小升规”150家、“规改股”3家、“股上市”1家,“四库四转”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企业总体规模、群体结构和综合实力基本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鼓“个转,有效提高竞争力

1、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中选择经营良好、规模较大、未被标注为异常状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重点培育。经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10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应纳入的要全部纳“个转企”重点培育

责任单位:市场监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街道办事处

2、强化“个转企”政策扶持。简化审批手续,放宽“个转企”名称登记限制,开通“个转企”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先照后证”,及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支持转型后的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的荣誉、文明诚信和各类许可,需要变更或重新办理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按规定积极给予办理。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和困难性减免政策,严格执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积极落实相关减费降税政策,依法制定符合我实际情况的税收优惠措施,努力确保个体工商户转型后税负不增加,减轻个体工商户转型顾虑和压力。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局、税务局等,各街道办事处

3、加大“个转企”金融支持。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负责将“个转企”重点培育企业单向金融机构推送,金融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将“个转企”企业作为储备客户,在融资需求方面优先扶持、优先满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和信誉信用较好的小微企业,合理贷款定价,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或不上浮。

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等,各街道办事处

4“个转企”奖励引导。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给予硬件支持和资金奖励,提高“个转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个转企”过程中需办理证照等变更手续的,所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给予相应减免。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街道办事处

(二)大力推动“小升规,促进企业提能升级

1、建“小升规”企业培育库。按照“规上”企业营业收入统计标准的50%和发展预期数的1.2倍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数量不足1.2倍时可适当下调企业营业收入标准),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别建立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重点“规”企业培育库,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市场开拓、统计入库等方面辅导,实施“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

责任单位:统计局、税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强化“小升规”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已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小升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技术改造、投资补贴、产品推广、项目用地等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小升”培育库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增加授信额度,加大融资支持。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积极为“小升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原则上不收取贷款保证金,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各级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新升规企业的融资业务,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将升规3年内的中小型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企业”。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房和城乡局、局、金融工作局、卫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街道办事处

3、依法依规“进库纳统”。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应当及时申报进入统计“规”企业名录库,并依法依规报送有关企业信息和统计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提醒企业履行统计法定义务,规范企业统计行为,提供准确真实的统计数据。

责任单位:统计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4“小升规”奖励考核。对首次进入“规”企业名录库的企业实行差异化奖励并重点突出工业企业。为鼓励”单位、投资项目积极入库,凡当年由各级统计部门批准入库并按照国家、省、市、区统计制度要求执行相关专业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符合标准的“”单位和投资项目,按隶属关系给予属地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补助。每入库一家“规单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以各街道办事处年度完成3“规单位为目标任务数。超过目标任务数的街道办事处,每多入库一家“规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入库“规单位数量超过6个(含6个)的街道办事处,额外奖励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入“规位数量超过9个(含9个)的街道办事处,额外奖励工作经费补助20万元。未完成目标任务数的街道办事处,每少1“规单位处罚该街道办事处5万元。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大力引导“规改股”,规范改制优化营运

1“规改股企业名录库。将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生产效益稳定、可持续发展性强的企业纳“规改股”企业名录库,重点培育发展势头良好、示范引领作用优的“规工业企业,引导和推动企业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改制,加强服务和指导。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住房和城乡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等,各街道办事处

2积极解决改制难题。妥善处理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城乡规划、土地房产、项目立项、税费缴纳、股权确认、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产权保护,合理解决债务处置、资产重组、转移担保等问题,积极为企业改制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培育和支持市场中介发展壮大,为改制企业提供财务、投资、管理咨询及法律顾问等服务。企业改制过程中,对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改制成本。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局、卫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街道办事处

3加大“规改股扶持力度。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新设立以上市为目的的股份公司。支持纳入市级上市后备库的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企业完成股改后,按照企业与中介机构(股改法定性机构包括审计、评估等机构)签订的股改协议及付款凭证给予企业服务费用50%的补贴,其中完成股改当年与证券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仅完成股改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区财政局等,各街道办事处

(四)大力支持“股上,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建立上市企业培育库。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动态数据、成长性等具体情况,优选一批“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培育库,按照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境外等不同市场上市的要求,分类、分阶段,有区别、有重点进行培育,实施专项推动、动态调整。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共推共育机制,建立推进企业上市首席服务官制度,由级干部分包拟上市企业,推动解决辖区拟上市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局、区住房和城乡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等,各街道办事处

2、构建最优上市环境。上市后备企业、上市辅导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股权登记、产权转让等过程中,需要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环评、税收证明、工商登记、房产过户、社保(公积金)证明等方面办理有关手续的,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办理,及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的审批问题,要按照省、市、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要求和“一次办妥”改革要求,实行联合办公、联审联批、特事特办、简化程序、“一事一议”,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工作局、卫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局、区应急管理局、卫东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各街道办事处

3分段奖励强化激励。上市后备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其中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在河南证监局网站公示)的给予300万元奖励,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申报的给予3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交易后给予400万元奖励。借壳上市后注册地迁入平顶山市的以及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视同首发上市,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境外主板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三板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一次性奖励;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通过挂牌融资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票据等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的,按照融资额度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

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卫东区“四库四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4个专项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通报全区各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建“四库四转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个转企”专项工作由区市场监局负责;“规改股”专项工作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股上市”专项工作由区金融工作局负责;“小升规”专项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总体协调推进,工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批零住餐业、重点服务业分别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区统计局负责按照有关标准和条件推进“进库纳统专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政策资金保障工作。区税务局负责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具体推进工作。

二) 强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全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讲究工作方法,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指导帮助力度,精准推进工作落实,力争每月有进展、季季有成效、全年超目标。

三) 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广泛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让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充分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激发其发展愿望,引导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增强责任感、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各类市场主体齐头并进、竞相繁荣成长的良好局面。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



相关链接:

文字解读: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提能升级激发活力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