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区直部门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机构职能

卫东区卫健委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量:
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3-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级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卫生健康许可事项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联系电话:0375-3992821

 

(二)医政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监督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中医药项目,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承担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区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实施工作,落实国家政策并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具体措施,负责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75-3655007

 

(三)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义、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提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

联系电话:0375-3653118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区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标准,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承担健康卫东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推进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实施与监督;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妇幼卫生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一网通办”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375-3653101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巷8号院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