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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城市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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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0-0003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条,通过《河南商报》客户端公开信息1篇、市级媒体10余篇、“映象网”2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在公文流转中,严格按照办文流程,从起草到归档,逐环节落实责任人,确保公文的严谨性和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决定注销微信公众号,已于2019年8月28日注销完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19年6月,我局安排2名同志积极参加我区政务公开集中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情况及时汇报到分管领导。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我局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化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1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8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5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48.1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们将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兴网络媒介,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构建与群众顺畅沟通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