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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2020年度垃圾站及车辆更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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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1-0000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精简版

 

 

 

 

 

报告名称2020年度卫东区垃圾站及车辆更新项目绩效评价          

                        预算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                 

                 预算年度:2020年                               

                        评价类型:项目þ        政策¨     部门整体¨

 

 

 

                        评价单位河南科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主 评 人徐永辉                               

                        提交日期:2021年12月                          





平顶山市卫东区2020年度垃圾站及车辆更新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1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提出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响应国家、省市政策要求,为保障城区生活垃圾正常转运,区政府2020年第70次常务会议批准新华北、新华桥、十二矿、八矿(上)四座垃圾中转站设备及转运车辆改造更新事宜,用以解决设备使用年限较久、转运能力较低,以及不能与平顶山市级焚烧发电厂对接使用的问题。

二、预算执行和目标达成情况

2020年卫东区财政局共安排垃圾站及车辆更新项目资金450万元,主要用于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垃圾压缩对接车、垂直压缩设备以及喷淋除臭系统等设备的购置。截至2021年2月,已累计完成支付资金17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37.78%,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卫东区财政资金紧张。

2020年卫东区环卫局通过招投标完成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垂直压缩设备、垃圾压缩对接车、喷淋除臭系统等14套设备的采购,并通过验收,验收质量合格,现设备已投入使用。

三、综合评分

项目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解读相关文件、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对卫东区2020年度垃圾站及车辆更新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认为本项目虽产出情况较好,但在后期管护方面存在不足。最终评分结果为89.31分,绩效评级为“良”。

指标类别

权重分值

实际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类

15

15.00

100.00%

项目过程类

25

22.51

90.04%

项目产出类

30

27.80

92.67%

项目效益类

30

24.00

80.00%

总计

100

89.31

89.31%

项目决策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垃圾分类、处理等有关要求,且与区环卫局职能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且立项程序规范。

项目过程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构成,项目组织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且采购规范。

发现问题:预算执行率较低。

项目产出类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和8个三级指标构成,设备采购、验收完成率设备验收合格率设备采购、验收及时率等达到预期计划,垃圾转运车燃料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发现问题:个别设备未投入使用,故障设备维修不及时。

项目效益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通过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实地调研与社会调查了解到,项目实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垃圾处理量、车均垃圾处理量得到有效提升。

发现问题:运营维护机制不够健全。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设备投入使用不及时,设备资产配置与垃圾中转站实际效能较不匹配。

根据评价组实地调研发现,项目采购设备完成后,个别中转站并未将新购设备投入使用,资产存在一定程度的闲置。如新华桥垃圾中转站,该中转站新配置两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一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一套喷淋除臭系统。但实际运营过程中,仅有一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投入使用,原因是该垃圾中转站日垃圾处理量较少,故另一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作为备用。该中转站2021年度垃圾处理量3285万吨,而配备同样规格、数量设备的新华北垃圾中转站年度垃圾处理量为14600吨,从垃圾中转站效能与设备数量规格匹配角度考量,该中转站设备配置较为富余,与实际效能较不匹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资产闲置浪费现象。

(二)个别设备维修不及时,不利于垃圾中转站发挥效益。

根据评价组实地调研勘查,个别设备投入使用后,存在损坏维修不及时的现象。如新华桥垃圾中转站中,一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于2021年6月因内部压缩版故障而无法正常工作,截至评价期仍未修复,一定程度上影响垃圾中转站日常垃圾清运、处理与处置工作,不利于中转站实际效益的发挥。

(三)运维管护制度不够健全,运维管护记录较为粗糙。

经评价组核查,垃圾中转站虽制定有《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但制度内容不够健全,未明确具体维保周期频次、维保内容、维保标准等。同时,维保记录较为粗糙,以手工方式进行记录,不能有效连贯的反映全年各类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情况。

五、意见和建议

(一)梳理核算各中转站实际效能,合理分配资产设备。

一方面,评价组建议卫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区域内垃圾中转站实际运营情况与效能,在后续设备更新与分配时,结合各中转站地理位置、设备规格、设备数量、设备使用年限、中转站垃圾处理量等要素,合理分配设备,做到按需配备,保障设备投入使用有效,设备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评价组建议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可考虑按一定周期,对各中转站新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调查,对新购设备与中转站实际契合情况进行考量,探究设备投入运营效率以及对垃圾中转站整体效能的提升情况。

(二)明确设备维修责任,提高合同约束作用。

一方面,评价组建议卫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与设备供货商河南永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对损坏设备部件返厂维修/替换工作,保障损坏设备能尽快投入使用。另一方面,评价组建议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强化合同应用,若供货商在质保期内,未及时对因产品质量因素导致的设备损坏问题进行处理,可考虑按照合同约定扣减质保金。

(三)健全设施设备维保制度,建立维修保养台账。

一方面,评价组建议各中转站结合站内设施设备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并完善相关维保管护制度,明确各类型设备维保周期频次、内容、维保标准、方法措施、应急处置机制、维修保养成本控制标准、管护责任人等,在制度层面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中转站应建立规范化维修保养台账,列明设备名称、型号、产地厂家、设备情况、维修人、维修保养时间、维修保养方式、支出金额等内容,并做好做好台账归类汇总工作。同时,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可考虑定期对各中转站维修保养台账进行考察,确保设备维保管护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河南科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