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600 | ||
信件名称: | 关于卫东区老式居民楼无物业,致居民楼建筑物砖块自然脱落砸中车窗无人受理一事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5-05-10 |
信件内容: | 2025年04月25日晚六点左右,卫东区因受大风影响,导致劳动路广电家属院4号楼楼顶外侧水泥砖块脱落,砸中楼外侧停放的我的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事发后,我第一时间报案至优越路派出所,所内民警同志正常出警,确认是广电家属院4号楼楼顶外侧水泥砖块脱落所致。与当时广电家属院门卫取得联系,探究是否他们楼管尽到了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定期巡检的义务,以及后续的赔偿问题,广电家属院物业推三阻四,不肯承认他们是责任方,甚至言明光电家属院并无物业负责,可据我所知,光电家属院物业费正常缴纳,并由门卫代收。 此事我不是想说赔偿问题,而是我市老式居民楼不在少数,如都像光电家属院物业行为一样,这次是砸中了前挡风玻璃,下次如果因物业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导致建筑物砖块脱落砸中行人如何处理?还像这次一样推三阻四,言明没有居民楼物业公司么?平顶山向来有句俗语是:平顶山一年刮两次风,一次刮半年。可知风力对我市建筑物,尤其是老式建筑物楼顶的物品的影响有多大。所以我想请政府对全市范围内老式居民楼建筑顶楼进行巡检,并明确规划所属居民楼为哪个物业公司负责,杜绝因自然灾害所致楼顶建筑物脱落砸中行人和车辆的风险。将一切危险扼杀至摇篮之中才是我市政府对广大市民应尽的责任。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卫东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5-05-12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优越路街道办事处给您回复: 接到诉求后,立即联系园丁社区,社区第一时间走访楼栋长及居民了解情况,经了解,该庭院目前无物业入驻,由楼栋长及热心居民组成议事会进行自治管理。院内居民每月缴纳一定费用,此笔费用用于庭院垃圾清运、道路清扫、路灯维护及门卫看门等。关于您提出的后续赔偿问题,因赔偿涉及责任划分,若确系由居民楼外墙体掉落导致车辆受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关于您提出的对全市范围内老式居民楼建筑顶层进行巡检并划分责任问题,已超出街道职责权限,我单位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在充分结合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无主管庭院物业入驻、服务居民工作。 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985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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