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顶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平电〔2025〕24号)和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平顶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区平顶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名单如下:
一、推荐先进单位(2个)
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东区东安路街道东苑社区
二、推荐先进个人(4名)
王钊冰 卫东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宋志勇 卫东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俊付 卫东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杨秀民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卫东区委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采用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5—3992799
联系邮箱:wdqwzbs2835@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委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