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组织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全区范围内符合《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场所)。请全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自查,符合界定标准且当前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督促各单位主动向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界定标准,也应当主动申报。
2、对于2025年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此次无需重新申报;对于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因调整、整合或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备案,并向区消防救援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备,经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3、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间内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途径:
请于申报时间内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在附件下载电子表格,自行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发送电子邮件:1835955008@qq.com或将纸质文档交至所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经消防救援机构审核,按程序报送区政府备案,确定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5-3992813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