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投资者须准备的材料:
1、投资者申报或意向书;
2、投资项目建议书;
3、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厂房、土地转让或租赁合同;
5、合同、章程签约后将合同、章程文本连同董事会成员组成名单一并报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外商来我区兴办独资企业需申报以下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附进口物资清单及在华联系人名单);
2、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及投资企业股东名单的附件;
3、厂房、土地转让或租赁合同;
4、外资企业章程;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投资者的企业(或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投资者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
7、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正副经理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