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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设立于1977年8月。现有干警91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1名,占89%。内设12个职能部门和一个派出人民法庭。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高举一面旗帜,保持一种状态,牢记一个主题,抓好三项工作,实现一个目标”的整体工作思路开展各项工作。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帜;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牢记“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抓好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改革三项工作;实现一流法院的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卫东区人民法院为省级文明单位,曾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活动先进基层法院”、“优秀人民法院”,被市委授予“先进党组织”,3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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