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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4个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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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3日我局对卫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八矿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十二矿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一矿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3992693(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卫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卫环诺受[2022]02号

2022年9月13日

2

关于《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八矿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卫环诺受[2022]03号

2022年9月13日

3

关于《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十二矿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卫环诺受[2022]04号

2022年9月13日

4

关于《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一矿瓦斯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卫环诺受[2022]05号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卫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docx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八矿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docx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十二矿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docx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一矿瓦斯发电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