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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1号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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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2021〕1 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人群接种率, 有效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推进全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现公告如下:
       一、接种倡议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最有效、最经济、最快速、最便捷的手段。我国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已在国内外接种过亿剂次,疫苗安全有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倡议,全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踊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为筑牢免疫屏障、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成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努力。
       二、接种对象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为:没有接种禁忌症且知情、同意、自愿,年龄在 18 岁以上的我市籍居民和非我市籍但在我市居住的人员,包括身体条件较好的 60 岁以上老年人。
      禁忌症:
     1. 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
     2. 患急性疾病者;
     3. 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
     4. 正在发热者;
     5. 妊娠期妇女;
     6. 其他不宜接种的情形。
     三、预约形式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由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预约。

1. 工作人员≥200 人的单位(包括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私企、外企等),汇总本单位接种人员名单后,与所在县(市、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经办机构预约接种事宜;

2. 工作人员<200 人的单位,汇总本单位接种人员名单后, 报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汇总报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经办机构预约接种事宜;

3. 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不在我市的市民,以及非我市户籍但自愿在我市接种的人员,可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村(社区)汇总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报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经办机构预约接种事宜。村(社区)的地址、联系方式请关注各地张贴的海报、公告。

新冠病毒疫苗采购供应需要一定时间,各单位、广大市民可提前预约登记,疫苗到货后,各县(市、区)新冠病毒疫苗预约接种经办机构将按照“先预约、先接种,分时段接种、错峰接种” 的原则安排接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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