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2021〕1 号
1. 工作人员≥200 人的单位(包括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私企、外企等),汇总本单位接种人员名单后,与所在县(市、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经办机构预约接种事宜;
2. 工作人员<200 人的单位,汇总本单位接种人员名单后, 报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汇总报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经办机构预约接种事宜;
3. 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不在我市的市民,以及非我市户籍但自愿在我市接种的人员,可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村(社区)汇总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报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经办机构预约接种事宜。村(社区)的地址、联系方式请关注各地张贴的海报、公告。
新冠病毒疫苗采购供应需要一定时间,各单位、广大市民可提前预约登记,疫苗到货后,各县(市、区)新冠病毒疫苗预约接种经办机构将按照“先预约、先接种,分时段接种、错峰接种” 的原则安排接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