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通告〔2021〕1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保障我建设用地需求,拟征收申楼街道焦庄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征收通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范围和权属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申楼街道焦庄村平安大道东段南侧东至焦庄村;西至焦庄村、已征土地;南至焦庄村;北至平安大道。具体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矿仓储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卫东区政府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卫东国土分局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拟征收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对拟征收地块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安排

卫东区政府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信访、维稳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村(组)范围内发布,并在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土地征收栏目和卫东区政府官网系统中发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联系人:田晓宇  电话:0375-3961716

 

 

 

202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