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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45名优秀人才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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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45名优秀人才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本次选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时间

全部考察工作于2021年4月11日结束,其中2021年4月1日前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交至卫东区纪委监委。

三、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选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需提交考生人事档案。

四、注意事项

请进入考察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于2021年3月27日—3月29日到卫东区纪委监委(平顶山市建设路904号)A502室领取商调函。

请进入考察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375—7025617

 附件:

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45名优秀人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xlsx


 



卫东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

(含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